关于VCCI

设立宗旨、目的、事业内容

设立宗旨

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家庭信息化的进步,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终端等信息处理装置及电子办公设备等得到了进一步普及。然而,上述设备普遍使用了数码技术,会发射出频率范围较广的干扰电波。部分等级的干扰电波可能会对收音机、电视等信号接收设备造成障碍。干扰电波问题正备受瞩目。

就这一问题,国际电力标准会议(IEC)的国际无线障碍特别委员会(CISPR)在1979年进行审议,并于1985年9月就《信息处理装置及电子办公用品设备等所产生的干扰电波的容许值与测定法》实施劝告(Publication22)。另一方面,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于1981年起实施管制措施。

在日本国内也不例外。邮政省电力通信技术审议会(现总务省信息通信审议会)依据上述CISPR劝告,于1985年12月2日整理了关于信息处理装置等产生的干扰电波的容许值及测定法的技术规格,并报告给邮政大臣。接着,邮政省向相关行业公布该报告,并提出防止电波干扰的相关要求。

基于上述动向,相关行业的4个团体:(社)日本电子工业振兴协会(JEIDA)、(社)日本办公设备工业会(JBMA)、(社)日本电子机械工业会(EIAJ)、通信机械工业会(CIAJ)*彼此合作,并火速采取了自主管制措施。

1985年12月19日,相关的4个团体为了自主防止信息处理装置、电力通信设备及电子办公设备产生的干扰电报所造成的障碍,设立了《信息处理装置等电波障碍自主管制协议会(简称VCCI)》。

此后,VCCI作为任意团体(假定社团法人)进行活动。2006年6月,新公益法人制度相关法案(<一般社团法人及一般财团法人相关法律——法律第四十八号>等)发布后,VCCI可根据这一新制度进行法人化,因此随着该法律的实施于2009年4月进行了法人化。

根据新的法人制度,VCCI可成为社团法人或财团法人。为了可以毫无障碍地开展以往同类活动,VCCI设立为一般财团法人。随着法人化,VCCI的社会信用得到提升,也更易于开展活动。因此,我们可以向各位消费者、会员提供更加充实的服务。

VCCI广泛呼吁国内外企业及团体加入本协会,以自主管制电子、电力装置的干扰电波及抑制障碍等,拥护利用上述企业及团体的日本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目的开展活动。

※JEIDA与EIAJ统一为(一般社团法人)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JEITA),JBMA改为(一般社团法人)商业机械、信息系统产业协会(JBMIA),CIAJ改为(一般社团法人)信息通信网络产业协会(保持CIAJ不变)。

设立目的

本法人为抑制电子、电力装置产生的干扰电波所带来的障碍,以及外部电力障碍所造成的电力、电力装置障碍,通过相关行业的合作,以自主管制电子、电力装置的干扰电波及抑制障碍等,拥护利用上述企业及团体的日本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目的。

事业内容

  1. 决定自主管制相关基本方针,阻止多媒体设备产生的干扰电波
  2. 协调加盟团体,联络、协调政府及相关机构
  3. 受理、管理自主管制措施相关的《合规确认申报》,发放《受理通知》
  4. 实施市场现状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抽查试验相关装置试验)
  5. 调查研究技术基准,发表成果,制定、修改技术基准
  6. 为提高测量技术进行测量技术人员培训
  7. 调查海外EMC管制动向,调查、推动相互承认
  8. 执行测量设备等与登记制度相关的测量设备等的审查登记业务
  9. 促进面向普通用户的推广,面向相关企业、团体的普及等
  10. 其他自主管制措施相关的必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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